2004年5月,赵某突然以“性生活不协调,导致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周某毫无准备,在法庭上提不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结果,法院一审判决准予赵某和周某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周某没有举证,除一住房外,全部被赵某占有,孩子也由赵某抚养。
正可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一系列的打击,使周某无心工作,又没有资金周转,公司已经无法继续经营。当周某找到我们调查公司的时候,甚至连看病的钱都没有了。
我们非常同情周某的遭遇,一边派出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周某上诉,一边派出调查组就赵某的真正离婚原因展开调查。由于周某对于公司里、家里的财产状况全不了解,使得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非常困难。但是经过一番努力,在侦探中我们还是发现赵某在离婚前就与其下属李某的关系不正常。根据这一线索,我们又查到了赵某给李某购置的一处房产和一辆轿车。我们另派一调查组对李某的行动进行了24小时的监控,终于取得了赵某离婚前就已经存在的婚外情的证据及拍到她与李某的亲密镜头。
在法律部与调查部的配合下,我们终于为周某讨回了公道,二审判决周某分到了近30万元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