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基因编辑婴儿”明令禁止 将按法律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 陈维城)11月27日,据央视报道,今天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新京报记者从科技部知情人士处证实上述消息。同时,上述接近科技部高层的知情人士还透露,科技部对此非常重视,昨天已经召集专人研判此事。
央视报道称,今天,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而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